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3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间隙流动资金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壹亿元,中签新股原则上在其挂牌上市当日卖出。
本决议内容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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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3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6,302,895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3,4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为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自2006年12月19日至2007年12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512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支行,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自2006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13日。该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质押登记手续。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4,192万股。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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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3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6,302,895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5日至2006年10月26日将其持有本公司股权6,300万股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现因到期,该公司于2006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继续为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贷款办理了5,000万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06年11月8日至2007年10月26日。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9,280万股。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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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3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卫哲先生的辞职报告,卫哲先生因不再担任B&Q百安居(中国区)总裁一职,加盟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将于11月初赴阿里巴巴集团总部就职,在一定时期内很难兼顾在本公司担任的独立董事一职,特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鉴于卫哲先生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尊重其要求,同意接受其辞呈,同时对卫哲先生在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之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之贡献深表感谢!
由于卫哲先生的辞职未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卫哲先生的辞呈自本公告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将依法在下次董事会上提出关于补选一名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议案。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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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2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06年10月30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06年11月7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投资参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名)是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后新设立的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总股本拟为80亿股。原股东所持有的十家城市商业银行股份,经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清产核资折股后转为对新公司的出资,共43.11亿元,折合股份43.11亿股。其余股份采取定向募集的方式,拟新募股份36.89亿股,采用溢价方式募集,每股定价为1.2元。
本公司拟认购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625%的股份,计5000万股,按溢价方式计算的出资价格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概况
拟用中文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拟用英文名称:BANK OF JIANGSU CO., LTD
拟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待定)
拟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邮政编码: 21000
业务范围:
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三、参加合并重组的十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
1、股本现状:
经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清产核资折股后,参加合并重组的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原股东股本总额为43.11亿股,其中:法人股38.91亿股,占股本总额的90.26%;自然人股4.2亿股,占股本总额的9.74%。
2、网点机构现状:
截止2005年末,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共有对外营业网点413家,其中各行营业部10家,县(市)支行14家。营业机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无锡市商业银行123家,苏州市商业银行32家,南通市商业银行31家,常州市商业银行26家,淮安市商业银行38家,徐州市商业银行25家,扬州市商业银行22家,镇江市商业银行46家,盐城市商业银行45家,连云港市商业银行25家。
3、人力资源现状:
截止2005年末,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共有员工7104人。其中硕士及研究生以上学历25人,占员工总数的0.35%,大学本科学历1576人,占22.18%,大专学历3125人,占44%。
4、拥有交易资格情况:
参加合并重组的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都拥有中国银联网络成员、中国票据网络成员、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成员等资格。上述交易资格经审批变更后将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5、近三年的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
时间
项目
|
2005年末
|
2004年末
|
2003年末
|
|
余额
|
比上年
增长幅度
|
余额
|
比上年
增长幅度
|
余额
|
比上年
增长幅度
|
|
资产总额
|
1232.94
|
24.44%
|
990.78
|
25.05%
|
792.32
|
40.14%
|
|
存款余额
|
1094.44
|
24.50%
|
879.07
|
29.16%
|
680.59
|
45.05%
|
|
贷款余额
|
744.86
|
25.04%
|
595.72
|
27.37%
|
467.69
|
48.52%
|
|
当年呆帐核销
|
3.55
|
38.13%
|
2.57
|
18.98%
|
2.16
|
92.86%
|
|
贷款准备金余额
|
13.73
|
53.07%
|
8.97
|
120.94%
|
4.06
|
87.96%
|
|
其中:一般准备
|
7.17
|
39.22%
|
5.15
|
26.85%
|
4.06
|
87.96%
|
|
专项准备
|
6.56
|
71.73%
|
3.82
|
|
|
|
|
税前利润
|
6.47
|
65.05%
|
3.92
|
55.56%
|
2.52
|
48.24%
|
|
实收资本
|
31.38
|
12.80%
|
27.82
|
27.15%
|
21.88
|
7.36%
|
|
资本利润率
|
20.62%
|
46.33%
|
14.09%
|
22.34%
|
11.52%
|
37.96%
|
截止2006年6月末,十家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1390.2亿元,存款余额为1247亿元,贷款余额为880亿元,分别较2005年末增长157.26亿元、152.56亿元和135.14亿元,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6、盈利和资产质量预计:
到2006年6月末,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当年度已实现帐面利润5.59亿元,预计本年度可实现税前利润共9亿元左右。
通过合并重组期间对不良资产的综合处置和损失弥补,并考虑未来回购因素,合并重组后新公司的不良贷款率预计将低于4%,达到国内银行业的良好水平。
四、标的公司定向募集股份及定价情况
1、定向募集总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募集资本36.89亿股,采用溢价方式募集,每股定价为1.2元。
本公司拟认购其中的5000万股,按溢价计算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本公司将以现金出资。
2、溢价发行原因:
①新公司成立后,品牌优势明显,商誉得到提升,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②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发展基础,现有的网点资源、客户资源和人力资源
十分丰富;
③十家城市商业银行经整合后,各项经营指标进一步优化,具有良好的发展预期;
④参照国内同行业募集股份的经验。
3、募集资金的运用:
江苏银行募股成功后,预计可募集资金44.26亿元,其中溢价部份7.38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机构网点建设、电子化建设、购建固定资产以及资金运营等。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认为:江苏银行的设立对于原十家城市商业银行拓展市场空间、增强盈利能力、实现规模经营具有积极意义。根据预测,江苏银行成立后资产和存贷款规模年均增幅将在20%左右,且市场定位合理,业务特色明显,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潜力。从长远来看,公司此次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与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将给本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与各方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对公司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致产生关联人同业竞争情况;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所需款项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3、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方案已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原则同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开业尚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本公司此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将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议案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七、备查文件
1、200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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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2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7日召开三届五次监事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监事会应到监事七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七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一、《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和盈利情况正常,银行信用和实际偿还能力良好,该项担保符合有关规定,且有利于该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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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2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7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06年10月27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方汽车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持保留意见、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卫哲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持保留意见,建议"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由该子公司少数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质押物或反担保"。
本议案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为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为期一年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南站经济发展园C区58号
法定代表人:张胜铭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橡胶制品、润滑油、五金工具的销售;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维护、汽车小修、专项修理服务;汽车租赁等。
截止2006年6月30日,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4695.46万元,负债总额15471.60万元,所有者权益9223.86万元。2006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998.97万元,净利润359.11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担保期限:自2006年11月1日起,壹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东方汽车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房产设备和车辆抵押给公司,为上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4.84%的股权。鉴于该公司经营盈利情况正常,银行信用和实际还款能力良好,现为扩销增盈须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开办二手车市场和租赁服务公司,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且符合国家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担保事宜的有关规定,故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时认为:由于担保对象东方汽车公司已经作出了有关反担保的承诺,该子公司少数股股东(及多数股股东)依其出资额在该子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已体现在该子公司的反担保承诺中,故其不必单独为此再出具反担保承诺。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5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杳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东方汽车有限公司2006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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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2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56,302,895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3日将其持有本公司股权4,530万股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为其向广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现因到期,该公司于2006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继续为其向广发银行申请的贷款办理了4,280万股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06年10月18日至2007年10月12日。
至本公告日止,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被质押的本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0,580万股。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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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2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7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9月22日。
3、复牌日为2006年9月26日(星期二),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自2006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复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大厦",股票代码"600327"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及国资部门批准情况
大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9月12日获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国资复[2006]151号《关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并经2006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2.7股。其中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支付32,098,680股(其中包含代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的2,938,680股),无锡市商业对外贸易公司、无锡市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天鹏集团公司分别支付100,440股,总计支付32,400,000股。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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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
执行对价安排前
|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
执行对价安排后
|
|
持股数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
比例
|
|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
|
185,462,895
|
56.88%
|
32,098,680
|
153,364,215
|
47.03%
|
|
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
|
18,690,537
|
5.73%
|
0
|
18,690,537
|
5.73%
|
|
无锡市商业对外贸易公司
|
638,817
|
0.20%
|
100,440
|
538,377
|
0.17%
|
|
无锡市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38,817
|
0.20%
|
100,440
|
538,377
|
0.17%
|
|
无锡天鹏集团公司
|
638,817
|
0.20%
|
100,440
|
538,377
|
0.17%
|
|
小计
|
206,069,883
|
63.20%
|
32,400,000
|
173,669,883
|
53.26%
|
注:由于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原国有股权性质变更的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为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先行垫付其所应支付的对价2,938,680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9月22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9月2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9月26日公司股票复牌,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大厦",股票代码"600327"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9月22日15:00股市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3、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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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类别
|
股份情况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非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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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206,069,883
|
-206,069,883
|
0
|
|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
|
非流通股合计
|
206,069,883
|
-206,069,883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0
|
+173,669,883
|
+173,669,883
|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0
|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0
|
+173,669,883
|
+173,669,883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20,000,000
|
+32,400,000
|
+152,400,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20,000,000
|
+32,400,000
|
+152,400,000
|
|
股份总额
|
|
326,069,883
|
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