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广电业及整个信息产业发展大趋势,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主导下,拟合并重组江苏省全省广电网络,以原省内各地(市)广电网络公司等为主架,组建一个互联互通、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安全高效的广电网络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从而构建江苏全省数字化、信息化发展的新平台。
公司于2004年12月以评估价3205.5万元受让无锡太湖明珠广电网络有限公司15%股权计1335.9万股,成为无锡太湖明珠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股东。因无锡太湖明珠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作为此次江苏省广电网络合并重组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之一,公司以无锡太湖明珠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股东的身份,成为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发起人,参与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

二、公司参与发起设立情况
公司以原持有无锡太湖明珠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的15%股权,经江苏省广电网络合并重组整合清产核资中介机构根据相关计算办法进行的资产复核计算结果,最终确定公司发起出资额为11,564.9万元(股),占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的1.695%。

三、发起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Broadcasting Television Network Corporation Limited
2、公司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体育科技中心六楼
3、注册资本:682,349.95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和播出;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设计、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开展依托广播电视网络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社区等信息服务;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播电视及信息设备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国内外广播电视及信息设备的代理、销售、租赁;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传媒等产业进行投融资及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业务。
5、发起人出资比例:

发起人名称 发起股份 股权比例(%)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1,501,169,898 22.000
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 1,364,699,907 20.000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58,858,476 11.121
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694,755,074 10.182
无锡广播电视集团 635,765,404 9.317
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367,911,204 5.392
泰州市广播电视台 213,045,652 3.122
镇江市广播电视总台 202,778,307 2.972
盐城广播电视台 168,341,518 2.467
常州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 164,839,531 2.416
连云港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161,327,930 2.364
江苏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有限公司 151,052,900 2.21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115,649,190 1.695
淮安市广播电视台 108,834,242 1.595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7,099,460 1.130
无锡市锡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9,389,514 1.017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8,549,730 0.565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29,431,598 0.431
合计 6,823,499,535 100.000

四、发起设立进展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9日在南京市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目前正在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进程中。

五、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经合并重组设立以后,依托江苏省及各地市广电部门的支持,将初步完成十个地市的广电网络整合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在有线电视网络相关领域的资源组合,同时加强在这一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参与该公司的发起设立,将使公司在该领域的投资更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资料。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l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会议召开通知公告,并于2008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霄燕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68,44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326,069,883股的51.6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鉴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l 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逐项普通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黄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441,068股,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增补赵佳曾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168,441,06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07年度公司董事会报告》
同意168,441,06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2007年度公司监事会报告》
同意168,441,06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68,441,06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68,441,06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68,441,06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6,069,88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八、《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68,441,06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68,441,068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l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李红新律师和马晓辉律师签字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l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的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2008年4月8日,本公司与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公司受让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94%股权。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程序确定,受让价格为人民币8800万元,并支付产权交易费用440万元。
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以竞价方式进行该项受让(本次受让根据公司章程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新纪元大厦502
3、注册资本:35943.2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陈守杰
5、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持有股权比例 94%
6、本次转让股权比例: 94%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亦不会成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或潜在关联人。

三、交易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标的企业名称: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无锡市新区旺庄路60号
3、法定代表人:吴国程
4、注册资本:5550万元人民币
5、所属行业:贸易业
6、经营规模:中型
7、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8、经营范围:汽车及配件的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不含洗车、维修);代办车辆上牌、办证、年审服务;保险代理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旧机动车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9、职工人数:309 人
10、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94%
无锡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5.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0.6%

四、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1、资产总额: 11912.05万元
2、净资产: 7058.09万元
3、2007年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4586.40万元
4、2007年母公司利润总额: 469.99万元
5、2007年母公司净利润: 470.67万元

五、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1、评估机构: 北京焱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3、核准(备案)日期: 2008-02-01
4、评估基准日: 2007-12-31
5、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 11461.83万元
负债总额 4853.96万元
所有者权益 6607.87万元
6、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11.40万元

六、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交易标的经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期满后,公开竞价产生4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有关规定以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本公司成为该标的最终受让方,并于2008年4月8日与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1、转让标的名称: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
2、挂牌价格: 7000万元
3、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4、挂牌日期: 2008-02-04
5、挂牌期满日期: 2008-03-07
6、交易价格:受让价格为8800万元,产权交易费用440万元。
7、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3个工作日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帐户。
8、资金来源:交易所需资金由受让方自筹。

七、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完成日止,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原股东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2、标的公司下属各汽车专卖店的土地均属于租赁性质;
3、转让方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了最高额度贷款担保8800万元;标的公司实际累计为下属企业提供贷款担保6100 万元,累计对外担保2500万元。受让方承诺在工商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反担保。
4、标的公司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6,762,537.26元,为位于无锡市马山镇三号桥团结路的地块,面积为32933.90平方米。土地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抵押面积为32933.90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1000万人民币,抵押期限自2007年7月30日至2008年7月29日。

八、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是无锡市重要的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其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在无锡市场占有重要地位,本公司子公司东方汽车公司和新纪元公司是无锡最主要的二家汽车销售商,均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但由于二家公司经销的4S品牌有相当大的重复,致使二家公司近年来在价格上的竞争较为激烈,从而消蚀了二家公司的经营利润。而二家公司的联手,既可丰富一线汽车品牌的经营,又可对共有汽车品牌进行资源整合,做大品牌规模,拓展市场影响,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二家公司的联手又可根据市场情况避免以价格为主的低端恶性竞争,着力于强化后产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准,从而提高经营效益,为本公司的汽车经营增强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本次股权受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各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北京焱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3、公司2008年第一次董事临时会议决议。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9日

附件:《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答复函

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1日,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捌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竞得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
本公司作为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已收到委托人于3月21日向本公司发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征询函》。 现答复如下:
一、对该项标的转让行为,本公司将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成为该标的的受让方;
二、本公司承诺接受上述价格及《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特此答复。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 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4月6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参加表决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王均豪先生委托监事张贤代为行使主持职责并对各项议案投赞成票,监事蒋海龙因工作变动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呈而未出席本次监事会议,裴学龙监事因公请假未出席。会议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赵佳曾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公司监事会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未发现存在问题。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要求,经对公司编制的《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08年4月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厅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潘霄燕女士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李克敏,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提交辞去董事职务的书面辞呈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及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账面利润141,363,637.03元,净利润102,042,178.42元,建议对2007年度净利润作如下分配:
1、按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盈余公积10,204,217.84元。
2、提取上述基金后,加上年初转入的可供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850,354.13元(合并报表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094,132.52元)。提议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6,069,88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39,128,385.96元。本次分配后,账面年末未分配利润为82,721,968.17元(合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8,965,746.56元)。
五、《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对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财会〔2007〕14 号)要求进行修正的内容(影响金额详见年报全文"财务报告附注15:补充资料)。
六、《2007年公司董事会报告》;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关于提名黄辉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关于2008年度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关于利用闲置资金申购新股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08年公司拟继续利用闲置资金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设定期限为一年,资金总额不超过壹亿元。中签新股原则上在其挂牌上市当日抛出,收益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依法进行披露。
十、《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本公告同日刊登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会议时间:2008年4月29日下午2:00。
2、会议地点:无锡市中山路343号8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增补黄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见"附件二");
(2)审议《关于增补赵佳曾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见"附件三");
(3)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4)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4月22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投票方式:会议现场投票。
6、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08年4月25日 8:30-17:30
(4)登记地点: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8楼董秘办公室。
7、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斌 陈辉
电话:(0510)82702093 传真:(0510)82700159
邮编:214001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委托人参加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期间代表委托人行使股东权利。
授权代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议案中的第_______项议案投赞成票,对第_____项议案投反对票,对第_____项议案投弃权票。
注:委托人如不作具体指示,将视为其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黄辉先生简介》


黄辉先生,1962年11月出生,应用数学博士及计算机科学硕士。 1989--1996年任职于德国赫司特(Hoechst)公司,1996年起在毕博管理咨询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日本区董事总经理与董事会代表、全球高级副总裁并兼大中国区首席执行官、全球执行副总裁等职务。2005年11月起任均瑶集团首席执行官。目前还担任中国欧美同学会商会2005委员会理事;北京市、上海市欧美同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上海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特聘委员等多项社会职务。

附件三:

《监事候选人赵佳曾女士简历》


赵佳曾女士,1954年11月11日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市商业局(贸易局)财务审计科(处)副科(处)长,无锡市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无锡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无锡商业大厦集团董事、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新加坡大连现代城市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均瑶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证券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编号:临2008-00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标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94%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08年第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际与会参与表决的董事八名。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参加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转让招投标事项的议案》。
决议同意公司参加以"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为标的的竞标。
无锡市新纪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50万元,资产总额11912万元,净资产7058万元,07年主营业务收入4586万元,净利润470.67万元。该公司是无锡市重要的汽车销售公司,其销售规模最近五年被本公司所属东方汽车公司超越,但在无锡市场仍占有重要地位,是东方汽车公司最主要的竞争对手。
该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控股股东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公开挂牌出让其在该公司拥有的94%股权,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6211万元,挂牌价格为7000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